2011年9月12日 星期一

馬英九的綠卡 臺灣媒體的失敗

美國「永久」居留權是「永久」的,但你可以失去你的永久居民身份,如果你被發現並不想在美國定居通常的是,你在美國以外居住多年,並沒有報稅。也可以主動放棄永久居留資格,只要填寫一份納稅表格除非他做了一些秘密事肯定失去其永久居民身份。除非你試圖以永久居民身份進入美國,否則沒有人關心你的居留權,你還沒有正式失去
 
綠卡只是讓你帶在身上如果失了它,可以任何時間更換,如果你還有「永久」居留權。

「綠卡有沒有效?」是混淆的問題。早期的沒有到期日。最近一代有效10年綠卡過期你仍然可以有永久居留權。綠卡可以無效,「永久」居留權可以是「永久」的。是不是很簡單?

如果你沒有做足夠的工夫,來保持你的永久居民身份,你的綠卡到期也進不了美國。

這都是寫在美國政府的網站。有什麼問題 

提醒了我,山達基的早期努力在2008年之前甚至在兩年前很少有關山達基負面消息。因為所有的作者將有麻煩批評者的世界,任何微不足道,只要是面的,將變成一個消息但現在,大量證據,我只能趕上驚天動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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