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8日 星期二

要求山達基教會退款的樣本信

以下的信(翻譯),是前山達基人要求退款的,成功收到總計40多萬美元。教會帳戶上的款項,是要無條件、無限期、完全退還的,這封信是樣本。不滿課程的,三個月內可以要求退還。捐款一般是沒退還的。但有前山達基人成功地退還帳戶之外的款項,例如國際山達基人協會(IAS)的終生會員費,這些要看個別情況,如果教會宣告你是壓制者,踢你出教會,為什麼不可以退還終生會費?

信的作者並沒有事先找律師,只是「準備」找某一個律師。副本也從沒有寄出。不知道台灣有沒有「美國眾議院籌款委員會」相似的,但代替的可以用消基會、提供法律援助給居民的議員、鄉長、鎮長。

格式還是英文信,有需要本人可以改中文版的。

不論有否寄信,若是教會推延,我也想找消基會查詢、投訴,請貼些基本資料,或者電郵給我。不需要個人資料,什麼也會保密。除了消基會之外,還有沒有別的?


達基教會
旗艦服務機構
503 Cleveland Street
Clearwater, FL 33755

關於:全部退還帳戶上的所有款項 695 美元

注意:財政部

本人現要求完全償還目前所有帳戶上的款項。在教會,這是通常被稱為「預先付款」。本人已決定今後放棄參與山達基教會,因此絕不會使用任何帳戶上的款項用作未來服務。此信是為證據,我離開了山達基教會。

這個要求包括、但不限於:帳戶上的款項作輔導用途,帳戶上的款項作培訓用途,帳戶上的款項作買書籍和其他資料,以及已被扣除的款項,但目前依然在我的輔導文件夾上,是還未使用的時間。

本人要求教會收到此信後七天之內,有一個快速的全額退款。這個要求是按照現有的教會政策,當山達基教會獲得免稅地位時,這個政策被提交到美國稅局。本政策是通常被稱為「合理使用」。

不遵守這一個要求會導致本人的律師提交法律訴訟。

署名

副本:
派克斯坦伯里律師事務所
美國眾議院籌款委員會

The letter that has gotten more than $400K repaid from the CofS 

更新:臺灣有內政部社會司公益勸募管理系統,但不知管不管教會內部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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