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新聞李書璇報導 2007年) 最近心靈成長課程頗受歡迎,但消基會接獲民眾申訴,表示有企業顧問公司以類似多層次傳銷的介紹人機制,向消費者推銷收費昂貴的心靈成長課程,消費者如果想退費,還要被扣除一筆可觀的行政費用。消基會表示,目前法令對於這類的傳銷行為規範不夠清楚,提醒政府機關應主動介入瞭解,而消費者則不要因為人情壓力就衝動消費,最後產生糾紛。
消費者向消基會投訴,指經過朋友遊說報名學費高達19500元的心靈教育課程,但看了課程內容後消費者發覺不符合自身需求,因而想取消契約,對方卻告知依契約規定,將扣除4,000塊的行政管理費用,負責人並強調此案是由朋友介紹,不符合消保法第19條訪問買賣的規定,因此無法全額退費,經過消基會協調後,課程公司仍強調當初由舊學員邀請消費者填寫報名表時,已經清楚告知報名表上的條款,消費者也已經在閱讀後勾選簽名確認,表示消費者事前已明瞭解約將扣除4,000元的行政管理費用,最後消費者只好勉為其難辦理解約,並取回扣除行政管理費後的剩餘費用。
因此消基會特別提醒消費者,最近許多坊間的心靈成長課程,學員之間以類似直銷的方式,一個介紹一個,帶著自己的親朋好友去上課,而一般消費者基於親友鼓吹及人情壓力同意參加課程,但往往對於商品本質好壞,或實際服務內容一知半解,之後容易產生糾紛;消基會建議如果想要參加這類的課程,直接打電話去向張老師和社區心理衛生中心等機構進行諮詢,就可以問到很多這種課程,收費也比較合理;如果是憂鬱症或精神疾病患者,應該直接尋求專業醫師協助,才是比較有效的解決方法。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