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剛畢業的女學生簽了山達基海洋機構的十億年合約,父母全不知道。女生改變主意不去了,海洋機構和旗艦一群暴徒上門要人,與山達基沒關係的父母震驚!
這只是案例之一,臺灣很多人自負滿天神佛,百毒不侵,又說宗教也是向善向善。山達基也可算是例外的,每個家長也要看看你們子女的朋友是什麼人,山達基教會亦喜歡舉辦志工活動,用煙幕招收會員。
山達基佛羅里達州總部的「超能大樓」剛需要多850名海洋機構人員才可以開幕,已經加強了世界各地的販賣人口行動。
山達基父母,你們辛苦把子女送入明星學校,但一下子被教會運到外國當奴隸,等如從未出生,還是絕孫的,爲了什麼?一道破難的橋?
案例二,升高三的小女孩,受壓力入海洋機構出國,但真的沒辦法放下,猶豫不決,想請教其他有海洋機構經驗的。但是能告訴你真相的,多是已鎖起來在基地裏,逃了出來的、贖身出來的又不敢說。山達基人說的一套,就是啊利安星球辯證法,你懂嗎?
案例三,臺灣經濟在不少歐洲國家之上(只是比較不平等和腐敗),我多年前已奇怪,嬌生慣養的臺灣人怎樣當海洋機構人員?一名年輕女子在外國基地不久,受不了而離開,教會給她三十萬的賬單,是著名的吃白食債(freeloader debt),名目是吃、住、爬橋費用,事實上,吃的是米和豆,住十人大房,睡也不夠,沒時間學習,教會也不會花資源在奴隸身上,國家的最低工資也不給,你還想爬什麼橋?她的父母找誰算帳?她的山達基親戚朋友。
案例四,一名男子在澳洲海洋機構打電話找臺灣朋友,要他飛過來幫他逃走,他逃回臺灣了,現在繼續在教會外鑽研羅恩·賀伯特的技術。他是幸運的,海洋機構基地內人員不能有手提電話,所有電話要得到批准,書信要受審查,唯一不審查的是女子內衣禮物,但現在這漏洞已不行了。
案例五,一名狂熱山達基小女子,誓要拯救世界,在無數的網站上推山達基,數年前已加入了海洋機構,幸運地,她的簽證只是數個月,回臺灣後什麼也不說,出了一兩次山達基活動後便消失了。救什麼世界?說一聲、救一個人也不敢。但很多很多人過了二、三十年後才說出來。
案例六,一名輟學加入海洋機構的女生,在澳洲基地要走,他們當然說十億年也不能走,她精神受影響,而山達基的標準處理方法是把她單獨隔離鎖起來,有什麼賀伯特的技術也拿來試試,無效也沒有人知。幸好她強行逃走時受傷嚴重,機構不得不送她入醫院。
以上全是臺灣人,每一個這樣的臺灣案例,早在外國人身上已發生了百千次。
我怎麼知道是真的?教會可以告我誹謗,但很多人可能出來作證以上的事有發生,教會員工
也不能公然說謊,無中生有。外交部一定有記錄,每年必有多宗臺灣人在國外辨事處請他們協助,沒錢買機票,或教會不給回護照。教會也可以找李美足、Tina Chen 等出來說句話。譚熺賢也有在媒體回應我們的。海洋機構就沒可能有什麼話可以說。
在外國上課程直到沒有錢回家,是詐騙。事前不知做什麼的工作,去了不是答應了的地點,工資不夠過活,食、住代替工資,要走不能走,護照被收起來,是百份百販賣人口。
這只是案例之一,臺灣很多人自負滿天神佛,百毒不侵,又說宗教也是向善向善。山達基也可算是例外的,每個家長也要看看你們子女的朋友是什麼人,山達基教會亦喜歡舉辦志工活動,用煙幕招收會員。
山達基佛羅里達州總部的「超能大樓」剛需要多850名海洋機構人員才可以開幕,已經加強了世界各地的販賣人口行動。
山達基父母,你們辛苦把子女送入明星學校,但一下子被教會運到外國當奴隸,等如從未出生,還是絕孫的,爲了什麼?一道破難的橋?
案例二,升高三的小女孩,受壓力入海洋機構出國,但真的沒辦法放下,猶豫不決,想請教其他有海洋機構經驗的。但是能告訴你真相的,多是已鎖起來在基地裏,逃了出來的、贖身出來的又不敢說。山達基人說的一套,就是啊利安星球辯證法,你懂嗎?
案例三,臺灣經濟在不少歐洲國家之上(只是比較不平等和腐敗),我多年前已奇怪,嬌生慣養的臺灣人怎樣當海洋機構人員?一名年輕女子在外國基地不久,受不了而離開,教會給她三十萬的賬單,是著名的吃白食債(freeloader debt),名目是吃、住、爬橋費用,事實上,吃的是米和豆,住十人大房,睡也不夠,沒時間學習,教會也不會花資源在奴隸身上,國家的最低工資也不給,你還想爬什麼橋?她的父母找誰算帳?她的山達基親戚朋友。
案例四,一名男子在澳洲海洋機構打電話找臺灣朋友,要他飛過來幫他逃走,他逃回臺灣了,現在繼續在教會外鑽研羅恩·賀伯特的技術。他是幸運的,海洋機構基地內人員不能有手提電話,所有電話要得到批准,書信要受審查,唯一不審查的是女子內衣禮物,但現在這漏洞已不行了。
案例五,一名狂熱山達基小女子,誓要拯救世界,在無數的網站上推山達基,數年前已加入了海洋機構,幸運地,她的簽證只是數個月,回臺灣後什麼也不說,出了一兩次山達基活動後便消失了。救什麼世界?說一聲、救一個人也不敢。但很多很多人過了二、三十年後才說出來。
案例六,一名輟學加入海洋機構的女生,在澳洲基地要走,他們當然說十億年也不能走,她精神受影響,而山達基的標準處理方法是把她單獨隔離鎖起來,有什麼賀伯特的技術也拿來試試,無效也沒有人知。幸好她強行逃走時受傷嚴重,機構不得不送她入醫院。
以上全是臺灣人,每一個這樣的臺灣案例,早在外國人身上已發生了百千次。
我怎麼知道是真的?教會可以告我誹謗,但很多人可能出來作證以上的事有發生,教會員工
也不能公然說謊,無中生有。外交部一定有記錄,每年必有多宗臺灣人在國外辨事處請他們協助,沒錢買機票,或教會不給回護照。教會也可以找李美足、Tina Chen 等出來說句話。譚熺賢也有在媒體回應我們的。海洋機構就沒可能有什麼話可以說。
在外國上課程直到沒有錢回家,是詐騙。事前不知做什麼的工作,去了不是答應了的地點,工資不夠過活,食、住代替工資,要走不能走,護照被收起來,是百份百販賣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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